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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工作照明设计一般有哪些步骤

发布单位:臻典装饰  发布时间:2013/1/15 22:17:53  浏览量: ( 861 )
室内工作照明设计一般有哪些步骤?
    (1)选择照明方式。根据室内工作性质及场所的不同,工作照明大致有如下几种方式:
    I)一般照明。不考虑工作场所内的局部特殊需要,仅为照亮整体被照面而设置的照明称为一般照明,这种照明的光是均匀分布在被照场所的上空,在工作面上形成均匀的照度,因而又称均匀照明,它适合于对光的投射方向没有特殊要求,在工作面内没有特别需要提高视度的工作点和工作点很密、不固定的场所。
    若房间高大,且照度要求又高,则不宜单独采用一般照明,否则会造成灯具过多,功率过大,投资、使用费用过高的现象。
    2)局部照明。在工作点附近专门为照亮工作点而设置的照明称为局部明,这种照明常设置在照度要求高或对光线照明方向有特殊要求的场所,但不允许单独使用,否则会造工作点与周围环境间的亮度对比过大而不利于视觉工作。
    3)混合照明。在同一工作场所,既设有一般照明以解决整个工作面的均照明,又设有局部照明,以满足个别工作点的高照度及光方向要求,这样的照明称为混合照明,这种照明实际上是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的综合,兼有两者的优点,因而较为经济,在工业建筑及民用建筑(如图书馆)中被大量采用。
    (2)选择照明标准。照明方式确定后,则需根据识别物(对象)的最小尺寸以及识别对象与背景亮度对比等特征来选择照明标准需从量与质两个方面来考虑:
    1)照明数量。国家制定了各种工作场所照度的最低值或平均值的照度标准(亦即照明数量),设计时工作面上的照度值不能低于标准值,但也不应高于标准值的20%,以免造成浪费及影响视觉照度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部分工作面上的照度标准(值)见下表:
    2)照明质量
    ①限制眩光。对于直接眩光,可通过选择灯具类型及布置方式来改变光源及背景亮度,以限制眩光,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可改变灯具的挂高,使之处于眩光危害较少的区域,具体数据见下表。对于反射眩光,主要通过改变灯具或工作面的位置,使反射影像不在观察者视线范围内。

    ②照明的均匀度。视场中照度最大值或最小值接近平均值的程度称为照明的均匀度。试验表明,如果视场内照度不均匀,则极易导致视力疲劳。通常认为,室内照度最大值、最小值与平均值的差不超过1/6是可以接受的。因此,标准规定:一般照明的照度为该级总照度的5%一10%,并不低于201x此外,一般照明的均匀度(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小于0.7。
    ③照度的稳定性。室内某点照度值接近平均值的程度称为照度的稳定性,它随供电电压波动而变化。若电压稳定,则照度亦随之稳定。因此,对于视觉要求较高的室内照明,灯具的端电压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97.5%,若达不到要求,则可将动力电与照明电分开,或增设稳压装置。
    ④消除频闪效应。在交流电路中,气体放电发出的光通随着电压的波动而变化,进而导致发光频率(颜色)或波长亦随之变化这种现象称为频闪效应。频闪效应会使视场中的物体产生视觉失真。为了减轻这种影响,应将相邻灯管〔泡)或灯具分别接到不同的相位线路上。